自部署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上下联动,细化措施,压茬推进。
自3月10日起,“扬州市场监管”公众号推出“制止餐饮浪费,市监在行动”专栏,展现全系统制止餐饮浪费的特色亮点举措、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等。
(相关资料图)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
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坚持执法监管和教育引导相结合
不断强化经营主体
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
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餐、
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3日,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某小吃店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过量提供大份米饭,未采用单人单份分餐形式,造成米饭浪费。同时,在加工场所垃圾桶内发现有被丢弃的可食用食品原材料青菜。
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蛋糕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8日,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射阳湖分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某蛋糕房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将蛋糕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可食用边角料丢弃在垃圾桶里,造成明显的食品浪费。
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复查,当事人将蛋糕边角料免费赠送给消费者或员工食用。
案例三
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烤肉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6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某烤肉馆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学食堂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9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中发现,某小学食堂醒目位置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劝导学生适量打菜。
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整改复查,发现该食堂在多个显著位置张贴了反食品浪费宣传画、宣传标语。同时,学校还组织师生、食堂工作人员开展多项制止食品浪费活动,并将活动照片在食堂展出,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餐桌上的浪费行为屡禁不止
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一己私利
在接待消费者就餐时
诱导或误导顾客超量点餐
造成食品浪费
有违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
案件的查处
对餐饮经营者起到了有力震慑
为避免食品浪费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